疾控中心建设标准 | ||
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 建标127——2009
前 言 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》(以下简称本建设标准)是根据建设部《关于印发<二〇〇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、投资估算指标、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>的通知》(建标函〔2004〕43号)的安排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编,具体由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,中国医院协会,江苏、浙江、云南、贵州、青海等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,中华预防医学会,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,复旦大学以及上海市嘉定区、江苏省南京市和张家港市、浙江省嘉兴市和温岭市、云南省昆明市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编制完成。 在编制过程中,编制组紧密结合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的实际情况,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,收集了江苏、浙江、云南、贵州、青海、湖北、江西、甘肃、山东、广东等28个省级、132个地市级和456个县区级共61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状资料;积极借鉴国外有关建设情况,及时适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需要;遵循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方针,在满足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,严格执行我国资源能源节约、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法规和政策,本着科学、合理、经济、适用的原则制定了本建设标准。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、单位及专家的意见,多次召开讨论座谈会,最后由卫生部组织召开审查会议,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。 本建设标准共分七章,包括:总则、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、建筑面积指标、建设用地、规划布局、建筑标准、仪器设备装备及其他相关指标等内容。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,注意总结经验,积累资料。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,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卫生部规划财务司(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,邮政编码:100044),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。 主编单位:卫生部规划财务司 参编单位: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管理分会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复旦大学卫生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江苏省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嘉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张家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温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云南省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主要起草人:谢景欣、陈政、施培武、于明珠、于德志 主要参与人:于竞进、刘魁、于冬、马立东、陈守建、吴翔天
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|